关于阳泉至娘子关一级公路水峪至娘子关段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情况的公示
发稿时间:2018-06-05 供稿:山西公司(供)
2017年9月,《国务院关于取消一批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国发〔2017〕46 号)取消了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审批行政许可事项,转为生产建设单位按照有关要求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2017年11月13日,水利部印发《水利部关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规范生产项目水土保持设施自主验收的通知》(水保〔2017〕365号)对生产建设单位自主开展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做了具体规定和要求。
按照上述文件的规定,中建国际投资(山西)有限公司下属项目公司中建阳泉基础设施投资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阳泉至娘子关一级公路水峪至娘子关段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自主开展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工作。该项目委托了第三方水利部黄河水利委员会黄河上中游管理局西安规划设计研究院完成了《阳泉至娘子关一级公路水峪至娘子关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报告》、水保监测单位黄河流域水土保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完成了《阳泉至娘子关一级公路水峪至娘子关段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并于2017年12月组织召开了自主验收会议,成立了水土保持设施验收组。验收组认为,该项目实施过程中基本落实了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文件要求,基本完成了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任务,水土流失防治指标达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目标值,符合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的条件,同意该项目水土保持设施通过验收。经验收组与会议审议,形成了《阳泉至娘子关一级公路水峪至娘子关段水土保持设施验收鉴定书》。
现将本次验收情况在总部中建国际投资(中国)有限公司官网予以公示,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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